中新網(wǎng)2月6日電 據(jù)“京法網(wǎng)事”微信公眾號消息,2026年2月6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容軍受賄案,對被告人容軍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追繳其受賄違法所得及孳息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中新網(wǎng)2月6日電 據(jù)“京法網(wǎng)事”微信公眾號消息,2026年2月6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容軍受賄案,對被告人容軍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追繳其受賄違法所得及孳息予以沒收,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