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金融一線消息,新華保險公告稱,公司于近日收到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關于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復》(金復[2026]29 號),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已核準該公司 2025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對《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修訂。
自《公司章程》獲核準之日起,該公司不再設立監(jiān)事會,《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監(jiān)事會議事規(guī)則》同時廢止;劉德斌先生、余建南先生、汪中柱先生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該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和劉崇松先生不再擔任該公司監(jiān)事,上述監(jiān)事確認與該公司無意見分歧,亦無任何需要通知該公司股東注意的事項。